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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届春季毕业生离园前注意事项
2016-01-15 | 编辑: | 【大 中 小】【打印 】【 关闭】

 

 

各位春季毕业生:

2016年春季毕业答辩于2015年12月3日顺利完成,请春季毕业生于2月5日前办理离园手续。离园前请做好如下事项:

1、填写《离园清退表》(http://www.scib.cas.cn/rcpy/wdxz/ 下载),此表原则上须由毕业生本人到园属各部门办理清退手续,未办理离园清退手续的毕业生不予发放“毕业证”及“学位证”。

2、春季毕业生于2月1日起至6月25日可以登录国科大学籍系统(http://sep.ucas.ac.cn/)填报个人(就业、升学、二分、出国、创业)派遣信息;研究生部根据毕业生提供的就业纸质材料,审核毕业生派遣数据,将毕业生的就业方案提交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就业指导中心,办理派遣手续。

3、春季毕业生派遣手续可以延期至夏季,6月25日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,填写《毕业生派回原籍申请表-二分》http://www.scib.cas.cn/rcpy/wdxz/ ,交研究生部办理二分回原籍报到就业。

4、北京市教委规定:毕业生留京的最后期限是当年12月底前。超过年底,就不是应届毕业生,而是往届毕业生。因此年底(12月25日)前须办理就业手续。

5、离园前请毕业生将离园后的联系方式(居住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箱等)留给研究生部,确保联系(交流沟通)顺畅。

6、没有按要求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的毕业生,自动退回“生源地”(二分)。

7、派遣费发放: 1月下旬通过ARP系统转入毕业生账号,请查收。

注:派遣费发放原则:①定向、在职及留园工作(含攻博)等毕业生不发派遣费;②广东省外派遣发放300元,广东省内派遣发放100元;③3月1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按生源地区发放。

 

研究生部

2016年1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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